离婚之后,女儿归我前妻,儿子归我,都有了新的家庭,还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她吗

夫妻在离婚后还有继续负担子女支付抚养的义务,因为父母子女关系还存在。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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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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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或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至于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和要给持续支付多长时间就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就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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